依據消費者保護法之規定,請您注意下列退換貨資訊:

一、依消保法第十九條第二項及行政院公佈之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本店對於下列商品,恕不提供消費者保護法七天猶豫期之適用:

  1. 商品有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之性質。因其本身容易快速變質腐壞,保存期限少於七日,或雖較七日稍長,惟解約時即將逾期,均不適宜退還後再出售。
  2. 依您要求所為之客製化喜餅、彌月等商品。因您有充裕的資料與時間選擇是否進行本次交易。
  3. 基於食品衛生與安全,一經拆封使用食用,或非運送過程中失溫以致商品變質,恕不適用七天鑑賞期。
  4. 得立所販售的蛋糕產品,屬消保法定義之生鮮食品,因此商品出貨後,除非商品本身重大瑕疵,概不接受消費者無條件退貨。

二、在您收到貨品後,請儘速確認您所訂購的商品,如有非人為因素所致之商品損毀、刮傷、或運輸過程造成包裝破損不完整的情形,請您儘速拍照存證並且撥打客服專線 07- 7331553 / 0987-832207LINE@ (帳號: @mxi0862s)FB私訊 通知本公司客服人員,我們會盡快替您處理。

三、如您需辦理退換貨時,請提供以下資訊:

  1. 訂單號碼
  2. 姓名及聯絡電話
  3. 退、換貨原因
  4. 商品問題影片或圖片

四、當您欲退貨時,依民法規定,您與本店鋪應互負交易解除回復原狀之責,因此:

  1. 請您維持商品之全新狀態,並請確保主要商品、提袋、贈品、訂購明細、發票、相關文件等均無任何遺漏,連同原來的包裝一併退回,以得立為您處理退款事宜。
  2. 退換貨商品需全新且保存良好,若商品發生因不當使用、拆封等人為因素所致之損毀、滅失、變更、磨損刮傷、髒污、包裝破損不完整之情況;或商品、提袋、發票、明細等遺失,導致無法完整退回本店鋪時;或商品已逾退貨期限,恕無法接受退換貨。

五、訂單取消

  1. 當您完成訂單時,請在三天內完成付款,否則可能會被取消訂單或延後到貨日期。謝謝您的配合。
  2. 您於本網站下單完成付款後,若因故需取消訂單,需在原訂到貨日的3個工作日前(不含原取貨日、不含例假日、國定假日),且於下午17:00前,以客服電話、LINE、FB私訊功能,通知該筆訂單取消,並經客服回覆確認後,訂單取消方為成立。
  3. 若原訂到貨日的前3日內(不含到貨日)才通知取消訂單,由於商品已進入製作階段,將收取訂單金額的100%,不提供任何退費。
  4. 確認退貨訂單,得立將扣除違約金額後,於15日內以信用卡刷退或匯款方式完成退款。(實際退款日請洽發卡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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